【林有田博士培訓黃金銷售力技巧】活用持續要求法則,賺到人生的「第一桶金」。

馳名全美的行銷大師大衛.利芝佛在他的著作中特別提到「持續要求」的法則。他在書中這麼寫道:「買主都是在被多次的要求下而簽下訂單,達成交易 從最近的調查發現高收入的專業銷售人員。他們通常都在第五次要求訂單下贏得訂單。」

「持續要求」,也常被視為是成交致勝的不二法門。成功,在於比對手向顧客多要求一次。有些人在開始推銷時,充滿讓顧客不可抗拒熱情,但因缺乏堅韌與毅力,不待再一次嘗試,便由於害怕拒絕而半途而廢。照著下面的方法去做,保證你水到渠成,順利拿下訂單:

一、至少請求三次。有位世界排名第一股票經紀人夏佛洛夫指出:「我確信嚐試三次才完成交易的業務人員,其生產力遠比只試一次的推銷人員高三倍。」 夏佛洛夫建議:每次答覆顧客的反對意見後,就應嚐試一次完成交易的動作。他認為只要不斷提出要求,當超過第三次以後,成交率就必然會直線上昇。


二、多加請求兩次。萬一遇上難搞定的顧客,又有競爭對手暗中搞鬼,就必須比平時向顧客多請求兩次。只有堅忍才可成交大生意,仍然不放棄繼續向顧客要求成交,必定收益匪淺。
曾經有家保險公司針對「成交時,需提出幾次請求,顧客才會在要保書上簽字」的問題進行調查,結果顯示,平均需要提出七次的要求。


商談之中最嚴重的錯誤之一,就是缺乏鍥而不捨的精神,太早放棄努力的目標,有位銷售專家說:「儘管商談的結果,已經打動顧客的芳心,雖然他們已信服我們的話,但是仍需要一個外界的推動力來促使對方打開尊口,完成交易。通常,這個推動力應該由我們來發出,不過,一、兩次的努力是不夠的。」

「持續要求」,將意味著成功的原動力。只要肯開口要求成交,當遇到挫折時,仍然不放棄繼續要求,終能贏得顧客的芳心,認同而完成生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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