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有田博士學懂銷售技巧賣翻天(045)利用「暗示技巧」容易引導客戶採取正面的行動
人們原本就很容易受到暗示的影響,而採取正面的行動。
到百貨公司購物時,銷售人員不會問:「需要我們送到府上嗎?」,
而是問:「您要自己帶回家嗎?」結果95%的人都自己把大包的東西扛回家。
到餐廳用餐完畢,如果服務人員一面恭送,一面熱忱地說:
「謝謝光臨!」那麼,即使用餐費用再昂貴,我們也樂於再度光臨。
在一片「破盤價」的廉價搶購熱潮中,任何人都會不由自主地掏腰包
買原先沒有列入預算中的物品。你有過這種經驗吧!
不可否認,在某種特定狀況下,人與人之間是容易產生共鳴!
也就是說,愉快、興奮的情緒很容易散播開來,使購買者感染到那一股氣氛。
而這也就是受到「暗示」作用所致。
「暗示」會令人採取行動。
「暗示」並不是說大道理,或強迫命令,而是經由語言或其他
刺激訴求於對方的潛意識,再透過五感的刺激,而誘發某些行動。
如此,對方才會採取積極的行動。
同時,「暗示」對使用狀況與使用者本身的行動都有很大的影響
各位不妨想想使用催眠術的情形:
在幽暗的房間裡,催眠師以充滿自信的態度,凝視著對方的眼睛。
不久他握緊對方的手,然後深吸一口氣,再緩緩發出獨特而有韻律的聲音,
慢慢的,使對方進人自己要求的狀態中……。
這種情況便極具「暗示」的效果。尤其重要的是說服者本身的態度。
因為態度充滿自信,不但容易給對方留下良好的印象,很容易在對方心目建立
「專家、權威」的形象,大大提高說服的效果。
總而言之,「暗示」是指在無對抗情緒和條件下,用含蓄的、
不作論證的方式,對人的態度和觀點發生影響,
是幫助准顧客接受我方所提供的觀念、說法、試驗品去行動,
也是促成交易成功的催化劑。
也就是說,「暗示」說服是有意避開正面的交鋒,
完全在不直接勸說中進行說服,能使被說服者通過自己的感悟、
推理和聯想,自覺地放棄舊我,確立起新的立場、觀點和態度。
「言語暗示」+「行為動作暗示」+「情境暗示」
暗示作用的發揮,還包括語言之外的其他因素。
例如,說服者的「行為動作」,以及說服者有意佈置和創造的
「特定情境」,都可以構成豐富的暗示源。
如果你能把「言語暗示」、「行為動作暗示」以及「情境暗示」
巧妙地融為一體,靈活運作,這樣,暗示的作用就會更加有力量,
甚至贏得「事半功倍」的效果。
事實證明,暗示的感受性的強弱,80%取決於暗示者的地位和身份。
暗示者的地位和身份越高,他在受暗示者心目中的地位、
名望、威信越高,他所施暗示的影響力就越大。
也就是說,,暗示的感受性的強弱,離不開人們對暗示源的信服程度。
所以,使用暗示說服,同使用其他說服方法一樣,樹立說服者的形象、威望,
絕對是第一重要的事情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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